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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总厂柴油国V质量升级改造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发布时间:2015/6/25 9:08:54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1)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

2)地理位置: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

3)联系人:李洪滨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1)项目名称:柴油国V质量升级改造项目

2)项目简介:石化总厂现有一套100万吨/年柴油液相加氢装置和一套50万吨/年汽柴油加氢精制装置,可生产满足国IV排放标准的车用柴油。根据中石化炼油事业部对胜利油田石化总厂柴油质量升级进度的安排,要求2016年前全厂实现生产国柴油的目标。

该项目100万吨/年柴油液相加氢装置新增加氢精制反应器1座、混合溶解器1台;50万吨/年汽柴油加氢精制装置更换产品分馏塔底重沸炉进料泵2台;成品油岗新增5000m3柴油储罐2座。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调查

1)调查人:程燕、张妮

2)调查时间:2015年4月6、7日

3)陪同人:陈连军、杨军、王雷

2)现场采样:

1)采样人:王巧平、连利燕、陈延芳、孟祥露、路敏、吴佳东、王丹丹、秦翠翠

2)采样时间:2015.4.21-26

3)陪同人:陈连军、杨军、王雷

3)检测

1)检测人:韩廷玉、刘新娃

2)检测时间2015.4.24-28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1)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柴油非甲烷总烃、硫化氢、氨、噪声、高温等。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符合限值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评价结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拟建项目在以后的设计、施工和正式生产中将已考虑到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设施与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建议一并实施和逐条落实,预计竣工投产后,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建议:

1)应急救援

100万吨/年柴油液相加氢装置、50万吨/年汽柴油加氢精制装置须根据《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2009)及《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 30077-2013)要求补充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固定器硫化氢检测报警仪、化学品防护服

2)职业卫生管理

该项目试运行前,车间应针对装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预防措施、应急处置措施、操作规程对职工进行岗前培训。

办公区域和工作场所应设置公告栏,对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职业健康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内容进行告知。

相关装置区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修改后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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