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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集输总厂孤永东输油管线部分管段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孤永东输油管线部分管段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1)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油气集输总厂
(2)地理位置:孤永东输油管线起点为孤岛原油库,终点为东营原油库,管线全长64.097km,此次改造三段管线共计16072m。管线向南穿越黄河,途经河口区、垦利县、东营区等地区。
(3)联系人:李法翔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1)项目名称:孤永东输油管线部分管段改造工程
(2)项目简介:孤永东输油管线于1984年9月建成投产,负责输送孤东、桩西、海洋采油厂及孤岛采油厂孤六联合站的低含硫原油。
孤永东输油管线自建成投产至今已连续运行28年,该管线的日常管理主要由油气集输总厂孤岛分厂护卫队完成。在对该管线及附属设施的巡查、维护过程中发现,部分管段腐蚀穿孔较为严重,对生产运行及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根据统计,腐蚀穿孔较为严重的管段主要集中在孤岛原油库至黄河北大坝北段、黄河北大坝至黄河北岸阀室段、建林村北公路至宋坨村段、永安乡政府至机场路北段,另外东二路至东一路段管线被黄河路占压,存在安全隐患,影响管线的安全生产运行。
油气集输总厂委托胜利油田腐蚀与防护研究所对孤永东输油管线黄河北大坝至黄河北岸阀室段进行检测评价。通过对管线进行超声波壁厚检测、管道TEM腐蚀剩余平均壁厚检测及防腐层性能检测,得出报告结论为:管道外防腐层性能综合评价结论为“差”,管道金属腐蚀状况综合评价结论为“差”,建议对孤永东输油管线孤岛原油库至宋坨村段进行更换。
(三)现场调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1)现场调查
1)调查人:程燕、纪云
2)调查时间:2015.12.30
3)陪同人:李法祥
(四)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环境高温、环境低温。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评价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对孤永东输油管线部分管段改造工程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得到以下结论:
(1)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巡线工日常对管线巡线过程中可能接触到环境高温、环境低温。维修工在对管线焊补、抢修作业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原油、非甲烷总烃、电焊烟尘、电焊弧光。
(2)建设项目的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均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3)该项目孤岛维修队维修工应急抢险为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的关键控制点。
建设单位已经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措施,配备了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并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基本满足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该项目施工项目部成立了职业防治管理机构;对使用者进行必须的劳动保护措施;为现场作业人员配备了个体防护用品,并在项目建成后提供了“施工过程职业病危害防治总结报告”,满足职业病防治的要求。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该项目属于“石油开采”中的管道运输项目。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综合上述,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建设项目能够符合国家对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建议:
1)应急救援
管线抢修:在抢修破裂的输油管线时,抢修现场应划分安全界限,设置警戒线、警示牌。进入作业场地的人员可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管道抢修作业坑应能满足施工人员的操作和施工机具的安装及使用。作业坑与地面之间应有安全逃生通道,安全逃生通道应设置在用火点的上风向。
2)职业卫生管理
①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油气集输总厂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②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
油气集输总厂及孤岛分厂做好各应急预案的演练,演练记录归档保存。
③承包商作业
该项目在检维修作业、生产运行及维护保养作业存在承包商作业
的环节,承包商的职业卫生管理,应严格按照《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1]560号)的规定执行。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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