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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陈庄联合站罐区隐患治理整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发布时间:2016/9/20 14:15:12  

 (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1)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

2)地理位置:东营市利津县汀罗镇

3)联系人:杨怀华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1)项目名称:陈庄联合站罐区隐患治理工程

2)项目简介:根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20151号文件关于《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暨厂际管道和罐区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胜利油田分公司下发《胜利油田管道和罐区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指导方针并积极开展罐区隐患排查,根据隐患排查结果,陈庄联合站2#4#油罐隐患级别为较大隐患。同时结合《联合站库容潜力及治理工作安排会会议纪要》相关要求,本项目对腐蚀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油罐进行改造,消除油罐安全隐患,满足陈庄联合站生产要求。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1)现场调查

1)调查人:程燕、纪云

2)调查时间:2016.8.3

3)陪同人:朱吉宁

2)现场采样

1)采样人:顾涛、陈延芳

2)采样时间:2016.8.4~2016.8.6;2016.8.7~2016.8.9

3)陪同人:朱吉宁

3)检测

1)检测人:蔡蓓蓓、韩廷玉、秦翠翠、刘新娃、冯巧

2)检测时间:2016.8.5~2016.8.8;2016.8.8~2016.8.12.

(四)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1)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油气集输系统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原油、硫化氢、非甲烷总烃、噪声、高温

公用辅助工程部分,化验工采样及化验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原油、硫化氢、非甲烷总烃、溶剂汽油、苯、甲苯、二甲苯。消防泵房机泵试运时产生噪声。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均符合限值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评价结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该项目关键控制点为油罐检尺口、化验室化验操作位;关键控制环节为油罐检尺、原油含水化验、检维修清罐作业。该项目油气集输及注水系统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各站计量间;公用辅助工程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采油八队化验室。

该项目总体布局、建筑卫生学、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辅助用室方面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及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在后续设计中应按本评价报告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应急救援、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投资等内容。

该项目的建设对工作场所存在的毒物浓度、噪声强度影响不大,项目建成后,该项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可以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均可低于限值要求,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建议:

1)个体防护

维修工配电防尘口罩。

2)职业病防护设施

大罐抽气板房内设置防爆型机械通风设备,参照《油气集输设计规范》(GB 50350-2005天然气压缩机房内机械排风设施换气次数为8~10次/h。

3)应急救援

外输泵房屋顶安装风向标。

计量岗值班室、应急库房各增加正压式空气呼吸器1台。

③针对大罐抽气系统、脱硫装置在运行时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在装置运行前做好演练,演练记录归档保存。

④在进行检尺作业时,除一名计量工在罐顶进行检尺外,罐下方还应有一名计量工陪同,及时观察罐顶计量工在检尺时的动态,以防止其发生硫化氢中毒,能够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4)职业卫生管理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在油罐区踏步处、脱硫装置区及大罐抽气装置区入口处设置硫化氢高毒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在油罐区、脱硫装置区、大罐抽气装置区外缘不少于30cm处设置红色警示线,警示线宽度不少于10cm。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河口采油厂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级职业卫生档案。

③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

陈庄联合站站长及分管职业卫生的安全员对各岗位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发、穿戴、使用以及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档案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5)承包商管理

该项目在检维修作业、生产运行及维护保养作业存在承包商作业

的环节,承包商的职业卫生管理,应严格按照《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1〕560号)的规定执行。

6)检维修

在油罐清罐作业时应重点加强硫化氢的防护,严格按照《中国石化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1]761号)及《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2007)的相关要求进行。必须佩戴适用的防护器具,进入油罐前对其硫化氢浓度进行检测,检测合格方可进入上述作业场所,且在清罐期间,氧气及硫化氢浓度需要每4h进行一次检测,确保工作场所含氧量(19.5%~23.5%)及硫化氢浓度(≤10%)符合要求。进行清罐作业时需要专人监护。凡进入含硫化氢环境的人员均应接受硫化氢防护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7)自然疫源地

该项目无法避开自然疫源地,为此,陈庄联合站应做好防鼠工作。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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