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返回首页 > 主要业绩 > 主要业绩主要业绩

石化总厂5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装置 国V质量升级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发布时间:2017/4/27 10:58:52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1)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

2)地理位置: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

3)联系人:李洪滨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1)项目名称:5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装置国V质量升级改造项目

2)项目简介:石化总厂5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装置产品质量满足国IV标准。按照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的汽油质量升级目标,石化总厂仅依靠现有装置无法实现汽油质量升级到国V标准的目标。

5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装置进行改造改造预分馏塔、循环氢脱硫塔及汽提塔新建汽提塔1座、反应器1座、反应进料加热炉1台及空冷、机泵设备若干。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调查

1)调查人:程燕、张妮

2)调查时间:2016年10月18-21

3)陪同人:郝青、侯强

2)现场采样:

1)采样人:陈延芳、王丹丹、连利燕、吴佳东

2)采样时间:2016.12.6-12.8

3)陪同人:侯强

3)检测

1)检测人:韩廷玉、刘新娃、蔡蓓蓓

2)检测时间:2016.12.6-12.10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1)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化学有害因素:溶剂汽油、苯、甲苯、二甲苯、戊烷、正己烷、正庚烷、硫化氢、氨、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二甲基二硫;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符合限值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辅助用室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应急救援设施须进一步完善。建设单位已经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措施,配备了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并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满足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警示标识及告知的设置还须进一步完善。该项目施工项目部成立了职业防治管理机构;对使用者进行必须的劳动保护措施;为现场作业人员配备了个体防护用品,并在项目建成后提供了施工过程职业病危害防治总结报告,满足职业病防治的要求。

本项目属于石油加工/精炼石油产品制造业,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综合分析判定,该建设项目可按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建设项目当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尚存在一定的不足,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进一步改进不足的情况下,建设项目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建议:

5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装置硫化剂投加区配备喷淋洗眼器1套。加强喷淋洗眼装置维护检修,并注意冬季保温,确保冬季能够现场使用。

在重油催化车间控制室区域设置公告栏,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告知;5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装置工作场所的公告栏补充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的告知。公告栏应使用坚固材料制成,尺寸大小应满足内容需要,高度应适合劳动者阅读,内容应字迹清楚、颜色醒目。

5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装置区补充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警示标识应按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列;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告知卡应当标明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接触限值、防护措施、应急处理及急救电话、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检测时间等。

该项目在检维修作业、维护保养作业及催化剂、保护剂、瓷球的更换装卸作业存在承包商作业的环节,承包商的职业卫生管理应严格按照《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1]560号)执行。

检维修作业应严格执行《中国石化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1]761号)及《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5]675号)。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通过。

相关新闻

新闻中心/News

联系我们/Contact us

  • 电话:王经理:13589980790
    程经理:18561203966
  • 传真:0546-8966722
  • 邮编:257000
  • 邮箱:shengfengjianyan@163.com
  •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蒙山路7号恒品商贸园1号楼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