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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茂铝业

发布时间:2015/4/16 9:29:02  

 

项目名称:东营金茂铝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燃煤锅炉烟气脱硝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sf-2014-11a-ypj-342

评价机构名称 

东营市胜丰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项目完成时间 

2012-05-06

被评价单位名称 

东营金茂铝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类型 

安全预评价 

评价师 

姓名 

职称/职务

所学专业 

专业能力 

张洪福

工程师

食品科学与工艺

化工工艺

商波

工程师

交通运输

交通

姜洪广

助工

测试计量

测试计量

邓清

助工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仪表/电气自动化

 

是否跨省 

否 

地理位置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人性质 

授权法人 

所在地区 

东营市

被评价单位人数 

300

技术来源 

技术引进

成熟程度 

成熟 

相关产业政策 

项目选址符合城镇规划,生产工艺成熟可靠,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安全距离情况 

本项目拟建于东营金茂铝业高科技有限公司热电厂现有锅炉区内,厂区东侧为大海路,大海路以东为山东金岭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南侧为渤海路,渤海路以南为东营方圆铜业有限公司;厂区西侧为骨干路,骨干路以西为空地;厂区北侧为纬一路,纬一路以北为空地。

承担项目的风险 

项目风险程度低,可接受。 

生产现状描述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 


公司设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名。

评价目的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保证建设项目投产运行后在安全生产方面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提供依据。

(2)通过对本项目的自然条件、地理位置、平面布置、工艺过程、物料特性、主要设施设备、作业场所和操作条件等进行分析、调研,辨识本项目在生产运行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分布及危险、危害程度。

(3)通过本次设立安全评价,针对本项目生产运行中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建议,以提高建设项目的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4)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项目负责人 

张洪福

技术负责人 

李志勇

风险分析负责人 

孙朝阳

风险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召利

计划审核人 

孙朝阳

报告编制责任人 

张洪福

报告内部审核人 

姜洪广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召利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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