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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科瑞林30万吨/年油品异构降凝技术改造项目
(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名称: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城路以北、港西二路以西
联系人:管华博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30万吨/年油品异构降凝技术改造项目
简介: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位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系山东海科化工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注册资本4亿元人民币,现有职工总人数550人,是一家集石油化工、精细化工为一体的综合性化工企业,主要产品有汽油、柴油、燃料油、石脑油、液化石油气、石油焦、硫磺、沥青等。公司现有生产装置为160万吨/年清洁油品联产烯烃装置(包括50万吨/年气体分馏单元、16万吨/年MTBE单元、60万吨/年清洁油品精制单元)、120万吨/年重质油综合利用装置(包含1.5万吨/年硫磺回收单元和50t/h酸性水汽提单元)、100万吨/年油品精制装置、50万吨/年轻质油改质装置以、60万吨/年油品升级技术改造装置、干气回收利用、干气综合利用装置各一套。30万吨/年油品异构降凝技术改造项目于2015年1月开始建设,2015年7月建设完成,2015年11月进入试运行阶段。
建设单位名称: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城路以北、港西二路以西
联系人:管华博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30万吨/年油品异构降凝技术改造项目
简介: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位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系山东海科化工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注册资本4亿元人民币,现有职工总人数550人,是一家集石油化工、精细化工为一体的综合性化工企业,主要产品有汽油、柴油、燃料油、石脑油、液化石油气、石油焦、硫磺、沥青等。公司现有生产装置为160万吨/年清洁油品联产烯烃装置(包括50万吨/年气体分馏单元、16万吨/年MTBE单元、60万吨/年清洁油品精制单元)、120万吨/年重质油综合利用装置(包含1.5万吨/年硫磺回收单元和50t/h酸性水汽提单元)、100万吨/年油品精制装置、50万吨/年轻质油改质装置以、60万吨/年油品升级技术改造装置、干气回收利用、干气综合利用装置各一套。30万吨/年油品异构降凝技术改造项目于2015年1月开始建设,2015年7月建设完成,2015年11月进入试运行阶段。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现场调查人员:王秀娟、商晓伟(2016-3-2)
采样人员:顾涛、连利燕、陈延芳、王巧平、汤华萍、孟祥露(2016-3-16~18)
检测人员:蔡蓓蓓、冯巧、秦翠翠
建设单位陪同人:管华博
现场调查人员:王秀娟、商晓伟(2016-3-2)
采样人员:顾涛、连利燕、陈延芳、王巧平、汤华萍、孟祥露(2016-3-16~18)
检测人员:蔡蓓蓓、冯巧、秦翠翠
建设单位陪同人:管华博
(四)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柴油、硫化氢、氨、液化石油气、汽油、正戊烷、正己烷、环己烷、正庚烷、辛烷、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电焊烟尘、噪声、高温、紫外辐射、工频电场等。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柴油、硫化氢、氨、液化石油气、汽油、正戊烷、正己烷、环己烷、正庚烷、辛烷、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电焊烟尘、噪声、高温、紫外辐射、工频电场等。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规定,本项目属于“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精炼石油产品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判定,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该项目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作业人员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均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建设项目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辅助用室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建设单位已经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措施,配备了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满足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建设单位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工均进行了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体检,该项目相关作业人员未出现疑似职业病及职业病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规定,本项目属于“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精炼石油产品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判定,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该项目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作业人员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均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建设项目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辅助用室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建设单位已经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措施,配备了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满足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建设单位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工均进行了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体检,该项目相关作业人员未出现疑似职业病及职业病人。
综合上述,在正常生产过程中,本项目能够符合国家对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职业病防护设施能够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建议:装置值班室气防柜内3#、4#滤毒罐不能同时佩戴,建议企业购买综合防护有机气体和硫化氢的滤毒罐。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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