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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总厂污泥机械脱水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发布时间:2016/9/29 8:43:31  分享到:

石油化工总厂污泥机械脱水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1)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

2)地理位置:东营市东营区

3)联系人:李洪滨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1)项目名称:污泥机械脱水项目

2)项目简介:

胜利石化总厂净化水车间“三泥”,包括隔油池底泥、浮渣以及剩余活性污泥等,其中以浮选浮渣量为最大,占三泥总量的50%以上。这些油泥伴随恶臭和毒性。

油泥体积庞大,污泥含有大量的病原菌、寄生虫、铜、锌、铬、汞等重金属以及放射性核素等难降解的有毒有害物质,含油污泥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中的废矿物油类,必须对含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若不加以处理,直接和自然环境接触,就会对土壤、水体、空气和植被造成较大污染,同时也意味着石油资源的浪费。

该项目于2015年5月底基本完成并开始设备调试,2015年8月10日开始试运行。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调查

1)调查人:程燕、张妮

2)调查时间:2015.12.15

3)陪同人:朱耀胜

2)现场采样:

1)采样人:王巧平、孟祥露、连利燕、顾涛、汤华萍、陈延芳、王丹丹

2)采样时间:2015.12.17~19

3)陪同人:边勇

3)检测

1)检测人:周小玲、韩廷玉、冯巧

2)检测时间:2014.12.20~22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1)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硫化氢、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聚丙烯酰胺尘、噪声、工频电场等。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限值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评价结论: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51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综合分析判定,该建设项目须按照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建设项目当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尚存在一定的不足,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进一步改进不足的情况下,建设项目能够符合能否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建议:

1)工程技术措施

污泥脱水机房采用上下同时排风的通风方式,换气次数≮8次/h,上部区域排出总风量1/3,下部区域排出总风量2/3。

污泥脱水机房东侧墙壁2m以下部位,与上部安装的轴流风机位置对称处安装轴流风机2台,外部设置挡雨百叶,考虑事故通风,每台轴流风机的排风量不小于2458.5m3/h。轴流风机开启期间关闭东侧窗户。

2)个体防护用品

建设单位在以后的工作中应加强对作业人员职业病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管,确保其能够在操作过程中正确的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现场设置公告栏对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职业健康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告知。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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