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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总厂110万吨重油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硝除尘脱硫项目硫铵制备单元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石油化工总厂11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硝除尘脱硫项目硫铵制备单元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1)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
(2)地理位置:东营市东营区
(3)联系人:李洪滨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1)项目名称:1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硝除尘脱硫项目硫铵制备单元
(2)项目简介:
110万吨/年重催装置外排烟气正常工况下SO2排放浓度约1100mg/Nm3(湿基),NOX排放浓度约280mg/Nm3(湿基)、烟尘排放浓度约320/Nm3(湿基),不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而且随着加工高硫原油比例的增加,重催装置SO2排放浓度及排放量还将呈上升趋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任务越发艰巨。
因此,石化总厂于2013年11月实施了11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硝除尘脱硫项目。该项目供排水车间药剂站部分及11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硝除尘脱硫部分于2014年2月基本完成,2014年4月10日开始试运行,该部分由山东省安监局组织于2015年12月进行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批复文件。
硫铵制备单元于2015年12月开始试运行。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调查
1)调查人:程燕、张妮
2)调查时间:2016.1.13
3)陪同人:吕桂茂
(2)现场采样:
1)采样人:王巧平、孟祥露、连利燕、顾涛、汤华萍、王丹丹
2)采样时间:2016.1.17~19
3)陪同人:吕桂茂
(3)检测
1)检测人:蔡蓓蓓、秦翠翠
2)检测时间:2016.1.20-22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1)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硫酸铵、氨、二氧化硫、噪声等。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符合限值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评价结论: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1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综合分析判定,该建设项目须按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建设项目当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尚存在一定的不足,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进一步改进不足的情况下,建设项目能够符合能否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建议:
1)工程技术措施
螺旋输送机进料端安装除尘罩,罩口长度应>进料端开口长度,安装引风机,将硫酸铵晶体引至储料仓。
硫铵包装处的除尘罩口加大,长度应≥包装袋宽度,安装引风机,将除尘罩处的粉尘引致储料仓。
硫铵厂房一层、三层、四层易于发生氨逸散,上述厂房北侧高度大于2m处安装轴流风机,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
2)应急救援措施
硫铵厂房值班室配备2%碳酸氢钠溶液2瓶用于处理浆液灼伤;
硫铵厂房一层安装喷淋洗眼器一台,服务半径15m。
3)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现场设置公告栏对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职业健康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告知。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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